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急重症標準

腦死、昏迷與植物人的差別:從《人魚沉睡的家》談起

醫途半路2026.08.133 分鐘閱讀
小說《人魚沉睡的家》與加護病房情境的水彩風格概念插畫
這篇最初在 Facebook 以〈紀念東野圭吾系列:《人魚沉睡的家》談談腦死〉發布。事件還留在開頭,網站標題則改成較容易日後搜尋的問句。

東野圭吾最近離世,看著他的小說們覺得,其實有很多醫學題材可以延伸聊聊。

藉由這個機會,也同時緬懷一下這位一代的大師。

今天從小說《人魚沉睡的家》的開始:故事開場是一個小女孩的手指卡進泳池排水口,溺水送醫,加護病房告訴父母,孩子已經腦死。

整本書都在探討:腦死究竟算不算死亡

昏迷、植物人狀態、微意識狀態,講的都是意識出了問題,人還活著。

腦死不在這條光譜上:全腦連同腦幹的功能不可逆地停止,在醫學上其實就是死亡本身。

然而,依舊有很多細節值得探討

台灣的規則寫在《腦死判定準則》裡,依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》訂定,現行版本是民國 101 年修正的。

開始判定前有三道門檻:

  1. 昏迷指數五分或更低且必須靠呼吸器維持呼吸
  2. 昏迷原因已經確定
  3. 腦部有無法復原的結構性損壞。

還有一條排除條款:如果昏迷是新陳代謝障礙、藥物中毒還沒退,或體溫低於攝氏 35 度造成的,不准判定,因為這幾種是可逆的。

判定的核心是六項腦幹反射,全部消失才算:

  • 頭-眼反射消失
  • 瞳孔對光反射消失
  • 眼角膜反射消失
  • 前庭-動眼反射消失
  • 對身體任何部位給疼痛刺激,在顱神經分布範圍內沒有引起動作
  • 插入導管刺激支氣管時,沒有作嘔或咳嗽

接著是無自行呼吸測試:先提升血中二氧化碳,卸下呼吸器改由氣管內管供氧,觀察十分鐘,看動脈血二氧化碳分壓衝過 60 毫米汞柱時有無反應。

整套要做兩次,中間至少隔四小時,未滿一歲的嬰兒要隔二十四小時,而且必須由兩位具判定資格的醫師共同執行。

醫療電視劇中家屬最難接受的,通常是判定腦死之後,身體還是可能會動。

手指抽一下、腳趾波浪狀彎曲,甚至手臂抬起來交叉在胸前,最後這個動作有個名字,叫拉撒路徵象(Lazarus sign)。

2000 年《Neurology》一份 38 人的研究裡,有 15 人出現過這類自發或反射動作,接近四成。

這些動作來自脊髓,不經過腦。

脊髓沒壞,反射弧就還在,就像膝跳反射一樣,不代表他們醒過來了。

所以它們不代表腦還有功能,也不推翻腦死診斷。

回到小說。

這個故事之所以成立跟日本的法律有關:腦死只有在要進行器官捐贈時,才被視為法律上的死亡;不捐贈,就不會啟動法定的腦死判定。

所以那位母親面對的不只是感情上的取捨,還是一個會改變「孩子在法律上算不算死了」的決定。

腦死之後心臟還可以跳一陣子,但在沒有極端支持的情況下,通常幾小時到幾天內會停。

這也是為什麼判定要做得這麼繁瑣:要在一個還會動、還有心跳、摸起來還是溫的身體旁邊說出「這個人已經死了」,必須有嚴謹的流程、足夠的判斷基準。

#腦死#昏迷#植物人#器官捐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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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為醫學生,尚未擁有醫師執照。內容來自上課筆記與教科書統整,並以 AI 協助對照 guideline 與論文;不能取代醫師診察、個別診斷或治療建議。